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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兴鹤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17  点击:[]

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鹤壁市委关于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走在前出重彩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实施意见》(鹤发〔2018〕16号)和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0年度鹤壁市“兴鹤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兴鹤英才(22名左右),科技创新创业团队(5个左右)
具体分为以下3类:
1.科技领军人才(2名)
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有重大发明和重大技术创新,推动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瓶颈问题,在汽车电子电器与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与新材料、绿色食品、镁精深加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在5G、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我市创办、领办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科技企业,引领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科技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
(2)在科学研究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新性科技成果,并对学术领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3)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能够与我市相关产业进行有效对接或转化。
(4)在鹤壁市有固定工作单位;市外人员与鹤壁市相关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合同或合作协议,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每年在鹤壁市从事一定时间的研究工作。
(5)创办领办的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或项目技术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6)申请者所在单位(聘用单位)要有从事科研创新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等基本保证,有自己的研究团队,申请者本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资助的研究工作。
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名)
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应围绕我市汽车电子电器与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与新材料、绿色食品、镁精深加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产业布局,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产业发展,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科研创新符合鹤壁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申请者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在鹤壁市注册,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5个)
申报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应以我市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企业研发中心为基础,以引进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骨干,能够开展综合性科技攻关,攻克我市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难题,开发新产品,产业带动和引领作用显著。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学术水平应在市内外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已取得突出业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创业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2)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总体规模不少于7人。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团队成员一般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应以具体项目为载体,具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具有可行的项目研发实施和人才培养计划,周期内有明确的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包括关于2020年度“兴鹤英才”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3、4、5)及附件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2. 鹤壁市“兴鹤英才”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隶属关系属于各县区的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鹤壁市“兴鹤英才”计划实行限额推荐,申报指标分配(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科技局设立“兴鹤英才”平台,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兴鹤英才”的推荐、遴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1. 推荐申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选(团队)推荐申报工作采取组织推荐形式进行,以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为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2. 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组织人员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平台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4. 研究审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市科技局提出的建议人选。
5. 公示确认。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兴鹤英才”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科技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四、激励措施
1. 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为鹤壁市“兴鹤英才”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2. 资金奖励。经认定的“兴鹤英才”入选者,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对于特别优秀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或紧缺人才,经认定后,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支持。
(1)科技领军人才依据《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鹤壁市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实施办法》(鹤办〔2013〕13号)《鹤壁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鹤科〔2017〕67号)等文件,按照相应条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根据引进的人才项目的评审情况,给予50万—10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首次给予10万—3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根据本土培育成长的人才项目的评审情况,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的经费支持。
(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依据《鹤壁市人才引进优惠政策》(鹤办〔2013〕10号),按照相应条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所办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投产后5年内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20%给予奖励;以技术或科研成果入股企业的,最高可占到企业总股份的40%;高层次人才进入院士工作站等科研平台所从事的科研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并取得实际成效的,同级财政每项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3)科技创新创业团队依据《鹤壁市“科技创新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鹤科〔2013〕3号)《鹤壁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鹤财〔2016〕19号),由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 政策倾斜。鹤壁市“兴鹤英才”入选者优先享受落地县区配套的投融资支持、税收优惠、土地审批、厂房租赁、新购设备投资奖励、生产设备转移运费补贴、项目扶持、科研平台资助、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奖励等人才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
4. 优先参评。鹤壁市“兴鹤英才”入选者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人才计划、科技奖励和研发平台建设等。
5. 学习培训。实施“兴鹤英才”素质提升工程,优先推荐参加省市有关专题培训。
6. 政治吸纳。积极发展符合条件的“兴鹤英才”入选者加入党组织;对于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积极推荐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7. 联系服务。将“兴鹤英才”入选者纳入党委联系范围,加强联系,提供服务;注重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定期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8. 动态管理。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励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对工作平庸、业绩不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一经核实认定,应当退出管理。
五、材料报送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8月15日
地点:鹤壁市科学技术局5楼512房间(淇滨大道203号,鹤壁市行政服务大厅对面)。
六、有关要求
1. 各县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2. 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3. 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4. 已入选首批鹤壁市“兴鹤英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和成果转化科:底 飞 吴园园
电 话:0392—3328153
工作邮箱:hebicgk09@126.com

附件1:鹤壁市“兴鹤英才”计划申报指标分配表.doc

附件2:鹤壁市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3:鹤壁市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书提纲.doc

附件4:鹤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5:鹤壁市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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