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加速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促进重点产业不断创新发展。根据《“兴鹤聚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鹤人才〔2022〕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鹤聚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鹤人才办〔2023〕8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兴鹤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限3名)
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应围绕我市“四优三新”主导产业及其他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学科,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或创业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相关领域创新发展,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申请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科研创新符合鹤壁市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并具有广阔市场前景。
2. 申请者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在鹤壁市注册,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方法
(一)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计划书(见附件1、2、3、4、5)及附件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合并装订,项目计划书单独装订。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5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兴鹤英才”计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申报,企业根据属地关系由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市直部门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三、遴选程序
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科技局设立“兴鹤英才”平台,由市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兴鹤英才”的推荐、遴选、管理工作。具体遴选程序是:
(一)推荐申报。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做为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
(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组织人员对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平台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推荐人选(团队)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研究后提出建议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四)研究审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审定市科技局提出的建议人选。
(五)公示确认。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定结果,对拟入选“兴鹤英才”名单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科技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最终入选名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四、激励措施
(一)颁发证书。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鹤壁市“兴鹤英才”计划入选者颁发荣誉证书。
(二)奖励政策。经认定的“兴鹤英才”计划入选者,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兴鹤聚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应支持政策和待遇。
五、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
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要求的电子版材料以文件夹形式,传至张旭圆钉钉,逾期不再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广泛动员,严控质量,做到客观、真实、可靠。
(二)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及单位,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档案,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四)往年已入选鹤壁市“兴鹤聚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其他相关负面信息和法律纠纷。
七、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底 飞 杜晶晶
电 话:0392—3328153 18603928316 15639236706
工作邮箱:hbskjjrchzk@163.com
附件1:鹤壁市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2:鹤壁市科技领军人才项目计划书提纲.doc
附件3:鹤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4:鹤壁市科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5:鹤壁市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计划书提纲.doc
鹤壁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