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教科[2011]339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2010年我省教育工作者(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完成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包括:
(一)经厅级以上单位评审立项完成的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出版和发表(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的教育教学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
(三)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厅级、省辖市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采用的教改成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须附采用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办法、材料要求
(一)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辖区内的申报成果由当地教育局教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报送;各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的申报成果由单位直接报送。评审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本次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统一由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办理,查新费用由个人承担。联系电话:0371—65838018,联系人:马庆岑,E—mail:mcen@163.com 。查新工作由主送单位联系统一安排。查新后符合条件的成果方可上报。
(三)上报材料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参评成果材料,袋内明细表贴于档案袋正面,袋内材料包括:
1、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一),一式2份;成果匿名活页评审材料一式6份。申报者可从河南省教育科研网(www.hnedur.com)下载填写,一律用A4纸打印,竖装。
(四)学院受理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2011年6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329710。
附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