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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科技处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04-16  点击:[]

院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科[2015]35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5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311以前已开始应用),即:报奖的应用证明必须在此日期之前的,鉴定日期在2011-2014年间均可申报),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051120121231

多卷本著作最后一卷的出版日期应符合规定期限,并以整套著作申报。丛书可以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051120121231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教育系统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包括从校外聘请的兼职教师、研究人员及出国逾期未归人员。

5.科技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数量和排序应与《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评价证明文件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多项鉴定成果整合申报的成果,项目完成人以实际贡献大小排序。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单项授奖主要完成单位数限额为10个以内,单项授奖主要完成人人数限额为15人以内。

6.继续申报河南省科技进步奖的成果须具有科技成果登记号,且应符合《河南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1.各二级学院系要高度重视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做好本次成果奖申报的组织和动员。

2011年以来通过省科技厅成果鉴定尚未申报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励成果必须申报。

申报科技奖项目数的多少是二级学院系承担和完成上级项目能力和质量的体现,按照扶优和扶特的原则,本年度及下一年度省科技厅、教育厅的科技项目申报指标分配将与各二级单位本次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励及省科技奖励申报数目挂钩,无故放弃申报奖励、或者报奖数目偏少的二级单位,说明该二级单位科研能力不足,学校将缩减或取消其申报省科技厅、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的指标,对于本次报奖数目较多者,则提高对应二级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的科技项目申报指标分配数目。

2.预申报、学校培训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5420(星期一)前,各二级学院(系)务必将预申报人员、项目名称(并对拟进一步申报省科技奖项目进行标注)报科技处。2015422(星期二)下午300,科技处将就今年申报需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参加人员为各单位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主任)、科研秘书、申报人员,培训地点将于422上午通知。

     3. 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前)纸质版审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2015年度省教育厅成果奖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15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2015年度,附件2),不需向教育厅报送纸质材料。但在网上正式提交报奖材料前,需打印一份最终版纸质材料交由院系科研秘书、科技处进行校内二次审核,符合要求后签字、到科技处加盖公章并扫描签字、盖章所在页,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网提交。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科技处审核时间定于424(星期五),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应用证明、支持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证明,财务证明,测算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4.正式材料网上申报时间及要求

   时间:2015413426。申报网地址:http://cas.rcloud.edu.cn/login?code=12793&service=http%3A%2F%2Fhbzy.rcloud.edu.cn%2Fbusiness%2Flogin.do

  方法:【登录成功】->【省厅科研】->【省厅报奖】->【进入申报】->【查看申报流程和填写要求】->点击右上角【下一步】->【填写需申报的成果奖信息】->【导出申请书纸质版打印】->【纸质版申请书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名、申请单位盖章】->【扫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申请书附件中规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书正文和附件一起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PDF格式文件】->【提交】

    上传文件统一命名为:(第一学科专业名称+学校+第一完成人姓名.pdf)。

     5.各二级学院(系)科技管理人员须在424(星期五)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网上审核工作。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

    6.申请科技论文类项目,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科技著作类项目应用证明》均须严格采用2015年度格式(附件3-4),严禁使用成果鉴定或其他场合的证明材料。

  切记:省教育厅成果奖应用证明与省科技进步奖应用证明格式不同;成果鉴定应用证明与成果奖应用证明不同! 因此对于需进一步申报河南省进步奖的项目,建议在去开具“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应用证明”的同时开具“省科技进步奖应用证明”(见附件5)。 

    四、特别提醒

1.省教育厅将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组织专家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网上评选。评审专家拟从云平台科技人员库中遴选组成,请各高校尽快完善本单位科技人员信息,并积极组织推荐校外(河南高校以外)专家入库。

2.拟通过省教育厅推荐申请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候选项目(包括已经获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及其他单位授予的成果奖励项目),均须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通过云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在申报截止前,各单位应将此类已获奖项目名单在汇总表中特别标注,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科技处计划科。

3.对于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资格的项目,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须严格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书面和电子材料,按时报送。无故放弃指标或形式审查淘汰率过高的单位,学校将缩减或取消项目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省科技奖推荐名额或资格。

4.项目网上提交之后,项目信息不可更改,因此所填内容务必准确、详实,并保证页面所填项目信息与上传PDF格式申请书中内容一致,否则不能通过省教育厅形式审查。

  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371-55007476 18037780908

咨询电话:0392-3329710

 

 

                                       科研外事处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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