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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1-03-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精神,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同时进行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主要奖励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产学研用结合与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社会公益(含软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以及理论水平较高的科技著作和科技论文。

成果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

二、推荐项目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

1.推荐成果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必须推广应用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科技著作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出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涉及多个单位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如遇第一完成人调动等特殊情况,可由第二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但必须提供第一完成人及其所在单位签署的书面意见。其他完成人和完成单位不得直接推荐。

4.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以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可以包括参与项目研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

6.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7.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排名,应以实质性科技创新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且没有争议,并在附件中提供参与项目实际贡献的有效证明材料。科技著作的主编及其他编辑人员,应以原著排序为准。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数限10个以内,主要完成人数限15人以内。

(二)优秀科技论文奖

1.论文必须是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发表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完成人应和发表论文作者一致。论文发表时,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驻豫高校。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

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三、推荐项目的专业分类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规定和教育系统实际,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主要包括以下学科专业分类(学科代码):

农学(210)、林学(220)、畜牧、兽医科学(230)、水产学(240)、农业机械学(41650)、矿山机械工程(44060)、冶金机械及自动化(45050)、机械工程(460)、动力与电气工程(470)、食品机械(55040)、土木工程机械与设备(56050)、水力机械(57030)、数学(110)、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120)、物理学(140)、计量学(41055)、测绘科学技术(420)、电子与通信技术(510)、计算机科学技术(520)、凝聚态物理学(14050)、化学(150)、生物化学(18017)、材料科学(430)、化学工程(530)、纺织科学技术(540)、食品科学技术(550)、地球科学(170)、矿山工程技术(440)、冶金工程技术(450)、能源科学技术(480)、土木建筑工程(560)、水利工程(570)、交通运输工程(580)、环境科学技术(610)、安全科学技术(620)、生物学(180)、基础医学(310)、临床医学(32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330)、中医学与中药学(360)、管理学(630)、经济学(790)、教育学(880)

四、推荐方式、材料与要求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在线进行如未注册或密码丢失者,请联系本学院科研秘书新增或修改。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2021年度,附件1)或《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申请书》(科技论文类 2021年度,附件2),并从云平台导出打印生成纸质材料。

2.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需对本单位申请项目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推荐单位意见”中签署真实性声明。发现申请材料造假并经核实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3.申请书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申请单位签章签名后,申请人扫描签名签章所在页面,连同扫描后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统一转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云平台上传。作为附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前,须加页标明材料目录。

4.申报科技论文奖,须扫描论文所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全文以及其他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

5.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栏目相关内容。

6.为加强科研诚信学风建设,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实行项目申报查重机制。对申报材料与往年雷同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建议提前做的基础工作:

1.提前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2.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自然科学奖申报应提前整理该研究方向论文论著的被引用和评价情况,确定代表性论文、专著,要求公开发表2年以上。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申报应提前整理该研究领域的知识产权情况,国家相关部门的技术检测报告、鉴定结论、验收意见,或者同行业科技工作者在学术刊物或公开场合对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或科技创新点)发表的学术性评价意见等,要求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

3.凝练撰写有关简介说明。围绕上述代表性论文专著或核心知识产权,整理撰写项目简介、重要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第三方评价和应用情况等。

我校关于教育厅2021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时间节点:

一、2021年3月29日上午之前。申报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中科技进步奖(含科技著作类)项目,提交电子版公示材料至成果邮箱。Kyc7710@126.com

二、2021年3月29日起五个工作日公示项目相关材料。

三、2021年4月5日。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优秀科技论文奖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haust.rcloud.edu.cn) 完成在线填报申请书。

四、2021年4月6日。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项目申报人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haust.rcloud.edu.cn) 完成在线填报申请书。

联系人:周德让    

联系电话:0392-3329710                                                                                                         

 科技处

2021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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