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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九届鹤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21-07-09  点击:[]

各单位:

现将第十九届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CN刊物及以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省以上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首创理论文章;市厅级(含厅级,下同)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

  2.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古籍整理、调研报告、论文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6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下列作品不能参评:

    (1已获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2已获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3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

    (4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

    (5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

  二、参评成果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鹤壁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2.申报成果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体现主体性、原创性、前沿性,兼具专业性和可读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3.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方面的成果,应对研究解决我国、我省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所创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古籍整理应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在文献考订上有所研究深入。教科书、工具书应吸收和反映学术界最新的研究成果,对教学或科研有重要参考价值。普及读物应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和可读性,为广大读者所喜闻乐见。翻译论著不仅要看其译文质量、出版后的效果,还要看其对学科建设的意义。被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的调研报告,要有采用机关的证明或市厅级领导批示,并具体说明采用后发挥的实际作用及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

  三、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重要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国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选题和内容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鹤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初评和申报要求

  1.各县区由县区社科联组织成果初评,然后集体申报。市直单位、市管企业和高等院校各社科类学会、研究会,由本单位进行初评,然后由单位统一申报。

    2.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3.各县区社科联和有关单位成立初评小组,初评小组由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知名社科专家组成。初评应详细审阅原作,确保申报成果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并严格按照参评成果条件推选出参评成果,提出初评等级意见,填入《第十九届鹤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未进行初评或初评后仍发现有政治问题,或有学术剽窃问题,或有著作版权页违规问题的,或未填写初评等级意见的,取消本年度和下年度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4.市社科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5.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上报成果需提供:①著作、调研报告、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复印件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②个人申报表1式2份、汇总简表1份;③个人申报表、单位汇总简表(汇总简表严格按照备注里的内容填写)的电子文档。《申报表》和《汇总简表》可从邮箱skl3326815@126.com(密码:3326815)下载。

  6. 成果受理不接受邮寄。成果原件不退还,作为档案材料。

   7. 最终解释权归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五、联系地点、联系人

   电话:3329710

     联系人:周老师

 

  科技处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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