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省教育工作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完成的(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研究成果均可申报:
(一)经厅以上(含厅级)单位评审立项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教育研究著作、工具书、教材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国外发表的成果必须以中文形式申报,外文成果不予受理。
(三)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县级及以上(含县级)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须经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机关或高等学校推荐。
二、申报要求
1、为保障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工作由河南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信息专业委员会办理,查新由报送单位联系,统一安排(上报申报材料时一并缴付查新费300元)。
2. 成果原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
3.《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即附件1)纸质文本一式2份,电子稿(word格式)一份;
4.每人限报一项,申报者将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材料明细在档案袋正面注明。
5、以上材料,请按要求填写,于6月1日前报送到科研处,如有疑问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电话:3329710。
附件:1、申请表
2、汇总表
科研外事处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