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200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科研考评工作,确保工作准确、客观、公正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在编在岗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其他在编在岗的党政岗位工作人员、未定职称教师及工勤人员也可参与考核,享受科研津贴,具体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积分办法
(一)院系或处室依据教职工个人填写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按照《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体系(修改稿)》的规定,在教职工填写成果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进行科研积分。
(二)院系或处室根据对教职工的科研积分,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积分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院、一份院系或处室留存)。
(三)院系或处室将《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积分情况汇总表》及其电子文文档送交科研外事处。
四、科研考评工作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院系(处室)主要领导要严格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停发该院系或部门所有人员当年的科研岗位津贴。
五、表格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个人填写)
表格Ⅱ:《院系(处室)教职工科研情况汇总表》(院系或处室填写)
表格Ⅲ:《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积分情况汇总表》(院系或处室填写)
上述表格请到学院科研外事处网站下载。
六、科研考评情况的上报时间为:2008年12月23-25日。(上报的电子文档可发电子邮件至wzfine@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院系或处室科研>积分”。)
七、《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积分情况汇总表》及教职工科研成果原件的顺序应一致。未尽事宜请致电3329710咨询。
科研外事处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