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做好2008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确保工作准确、客观进行,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登记
(一)登记范围
2008年1~12月学院教职工公开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完成并在科研外事处备案的科研项目、获得的各种奖励、公开发表的艺术作品等。
(二)登记方法
1、教职工根据个人科研成果实物认真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院、一份留院系或处室),并如实完善登记表中所列条目。
2、院系或处室根据教职工个人填写的《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收交科研成果实物,认真核对实物和表格所填内容是否相符,并填写《院系(处室)教职工科研情况汇总表》(共五张表,请分类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学院、一份院系或处室留存)。
3、以院系或处室为单位,将《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院系(处室)教职工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文档、教职工的科研成果原件(按相同的顺序)一并交科研外事处。每一项成果在汇总表中只显示一次,参加人员可一并在相应栏内注明。
三、此次科研成果登记是2008年度对教职工进行科研考评的唯一依据,请各院系(处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通知要求,按时、规范上报各种材料和数据。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外事处不接收个人直接申报。
四、表格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
表格Ⅱ:《院系(处室)教职工科研情况汇总表》
表格Ⅲ:《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积分情况汇总表》
上述表格请到学院科研外事处网站下载。
五、成果和科研考评情况的上报时间为:2008年12月23-25日。(上报的电子文档可发电子邮件至wzfine@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院系或处室科研>成果”)。
六、《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科研成果登记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积分情况汇总表》及教职工科研成果原件的顺序应一致。未尽事宜请致电3329710咨询。
科研外事处
200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