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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暨岗位考核的通知

2016-11-25  点击:[]

关于进行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暨岗位考核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科研成果登记是全面了解我院年度科研总量、分析确定明年科研工作重点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进行部门年度科研目标考核、教职工科研岗位考核、科研绩效核算、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经学院同意,2016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科研岗位考核工作拟定于即日起到1211日集中进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公平公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本单位人员登录“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在1127日前,认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按要求录入本人各类科研成果(包括2016年新立课题)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本次只录入2016年度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项目(包括今年结项和在研的项目)、论文、著作、鉴定报告、专利、奖励、艺术作品等成果。

 

二、录入和审核时间

 

1.个人网上录入截止时间:20161127

2.院部(处室)审核时间:20161128日—124

 

3.科研外事处审核时间:2016125日—11

4.《积分表》和《绩效核算表》纸质稿和电子文档提交截止时间:1214

 

逾期网络关闭,停止审核。

 

三、成果登记程序

 

1.个人录入

登录学院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科研外事处”网站右下部,点击第一张图片链接),首先对个人信息进行完善,然后按规定分门别类录入本人2016年度科研成果,录入完毕后根据本部门统一安排,将成果原件提交以供审核。个人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1127日。

2.院部(处室)审核

在个人录入截止后,院部(处室)在对自己单位所有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后,对本单位人员录入的成果与成果原件进行比对,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部门对审核通过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负责。院部(处室)审核截止时间为124日。

3.学院审核

在院部(处室)审核截止后,学院组织人员对院部(处室)审核通过的成果进行二次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在学院审核结束后,院部(处室)可将成果原件返还个人。学院审核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4.成果奖励及信息上报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成果上报教育厅,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教职工科研岗位考核和部门年度科研专项目标考核,同时对相关成果进行奖励。

 

四、科研岗位考核

 

由院属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年度在编、在岗职工进行科研岗位考核。考核工作须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要求,以云平台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为基础,对每位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积分,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2016年科研绩效核算办法:科研绩效=1200*科研绩效系数+1200*科研绩效系数*2016科研考核结果(科研绩效暂用此公式核算,最终计算办法以学院核定为准)。考核完毕需要填写积分汇总表和绩效核算汇总表,在按要求签字后(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于1214日提交科研外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工作岗位或隶属关系有调整的教职工,请将本人云平台账户、及单位变化情况统一汇总至现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在对本部门目前人员情况充分确认后,于112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科研外事处,并进行电话确认,科研外事处可即时调整。

2.录入和审核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我的资料:因系统有更新,在登陆系统录入成果前,首先完善本人学科、手机、电邮、研究方向等详细信息(带星号项目,特别是2016年职称等有关键信息有变更的),否则将影响本人该年度的科研绩效系数的确定。

2)我的项目:基本信息-学科门类,无论哪个学科若研究内容为教育教学研究,则应选择社科类;详细信息-合同经费可不填写或填0;统计信息有点麻烦,但各项必须选择,若无对应选项,相近或说得通就行,不可留空;项目参与人员无论校内校外,应按顺序全部录入。2016年立项的校本科研课题系统中已存在,无需重复录入,只需要填入项目编号等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完善。其他立项课题均需录入。去年已录入的立项项目,无须重新录入,只对变更信息进行完善、修改即可。2016年度结项的项目同时获奖,获奖级别请在“基本信息—项目获奖”栏内录入。不再在“我的奖励-成果奖励”中重复录入。其他年度结项项目在2016年度获奖的,须在“我的奖励-成果奖励”录入。

3)我的成果-论文成果:学科门类指论文所属学科,非指本人专业所属学科,而是指本篇文章所属学科,若是教育教学类文章请选择“社科类”。新增论文可通过“论文检索”批量导入后,再修改、完善。提交成果原件时请将本人发表论文的页面作显著标志(折页),合著论文由排名最靠前的我院教师进行录入,其他合作者不再重复录入、不再审核。在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按上述要求进行录入,刊号等信息录入“0”替代。合作完成的论文参与人员无论校内校外,应按顺序全部录入。

4)我的成果-著作成果:提交著作原件时须在本人撰写部分(前言、目录和正文相应位置)作显著标志(折页或夹标签),并在有本人名字的前言处注明编写字数计算公式及具体编写字数。若多人合著则由排名最靠前的我院教师录入,同时在教材上标出我院所有参编者的编写章节并计算字数,其他参编者不再重复录入、不再审核。校外参与者录入一人并将剩余编写字数填上即可。

5)我的成果-鉴定成果:科技厅成果鉴定及其他各类非立项项目的成果鉴定在此录入。录入时也由排名最前的我院教师录入,其他参与人员不再重复录入。合作完成鉴定成果的参与人员无论校内校外,应按顺序全部录入。

6)我的成果-专利成果:合作完成的种类专利,由发明人中排名最靠前的我院教师录入,其他参与人员不再重复录入。合作完成的专利参与人员无论校内校外,应按顺序全部录入。

3.录入和审核过程遇到的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或获得帮助:

1)咨询所在单位科研秘书;

2)加入QQ2298 91948(鹤院科研)或飞信群9430 7536(鹤院科研),进行交流;

3)拨打电话3329710垂询

4E-mailkyc7710@126.com

 

                                                                     科研外事处 

 

                                                                      2016-11-25

 

 

 

备注:

①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学院审核前,根据成果类别,按照云平台显示的顺序备好待审成果原始材料;

②论文、专著等均须在本人撰写部分作显著标志(折页),专著需在有我院教师名字的前言处注明字数计算式子及字数,若多人合著则需分别填写清楚参编人员,项目部分特别主要填写清楚参与人员及排名;

③院部成果科研处上门审核,审核时至少提供三台性能稳定、能上网的电脑,处室及上表未列出部门的科研成果直接到科研外事处审核

 

 

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学院集中审核安排

   

 

 

12.5

(周一)

上午          护理、人文

下午          经管、电子、食品、图网

按既定时间审核,若确需调整,请提前沟通。

 

  12.6

(周二)

上午          机电、建筑、化材、

下午          公共基础部、公体部

12.7

(周三)

上午          思政部、医学

下午  安保处、学生处、招就处、体育馆、基建处

12.8

(周四)

上午  行办、党办、工会、纪委、财务处、继续教育

下午  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团委、后勤保障、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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