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科研成果登记暨岗位考核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鹤壁工程技术学院:
科研成果登记是全面了解我院年度科研总量、分析确定明年科研工作重点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进行部门年度科研目标考核、教职工科研岗位考核、科研绩效核算、科研成果奖励的依据。经学院同意,2016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和科研岗位考核工作拟定于即日起到12月11日集中进行。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公平公正,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并组织本单位人员登录“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在11月27日前,认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按要求录入本人各类科研成果(包括2016年新立课题)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本次只录入2016年度的科研成果,主要包括项目(包括今年结项和在研的项目)、论文、著作、鉴定报告、专利、奖励、艺术作品等成果。
二、时间安排
(一)录入时间
1.个人网上录入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7日
2.院部(处室)审核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月4日
3.科研外事处审核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11日
4.《积分表》和《绩效核算表》纸质稿和电子文档提交截止时间:
12月14日
(二)统计量化考核时间:12月15日—12月30日
三、成果登记程序
1.个人录入
登录学院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科研外事处”网站右下部,点击第一张图片链接),首先对个人信息进行完善,然后按规定分门别类录入本人2016年度科研成果,录入完毕后根据本部门统一安排,将成果原件提交以供审核。个人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
2.院部(处室)审核
在个人录入截止后,院部(处室)在对自己单位所有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后,对本单位人员录入的成果与成果原件进行比对,认真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部门对审核通过科研成果的真实性负责。院部(处室)审核截止时间为12月4日。
3.学院审核
在院部(处室)审核截止后,学院组织人员对院部(处室)审核通过的成果进行二次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在学院审核结束后,院部(处室)可将成果原件返还个人。学院审核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4.成果奖励及信息上报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成果上报教育厅,并按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教职工科研岗位考核和部门年度科研专项目标考核,同时对相关成果进行奖励。
四、科研岗位考核
由院属各单位对本部门本年度在编、在岗职工进行科研岗位考核。考核工作须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要求,以云平台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为基础,对每位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积分,并对考核结果负责。
2016年科研绩效核算办法:科研绩效=1200*科研绩效系数+1200*科研绩效系数*2016科研考核结果(科研绩效暂用此公式核算,最终计算办法以学院核定为准)。考核完毕需要填写积分汇总表和绩效核算汇总表,在按要求签字后(填表人与审核人不能为同一人),于12月14日提交科研外事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工作安排
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量化考核工作高质量完成,学院成立了领导小组、成果审核组和统计量化组等三个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杨用成
副组长:晋佳路、王莉萍、万忠范
(二)成果审核组
第一小组组长:刘蕊
成员:王晓英、王贵民
第二小组组长:赵孟静
成员:刘素丽、杨红霞
第三小组组长:张重阳
成员:曹义文、苏伟伟
第四小组组长:董俊山
成员:王利明、曹玉瑞、孟晓华
第五小组组长:申东东
成员:杨建峰、杨丽红、张守花
(三)统计量化组
组长:刘蕊
成员:申东东、董俊山、任卫德、郭纪敏、王晓英、刘素丽、苏伟伟
科研外事处
11月25日